~2022修訂合約~

為了保障雙方權益,合約參照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之定型化契約書訂,請詳細閱讀下列條款(下定匯款後,無特殊理由狀況證明,定金不退款): 

1.        除遇重大不可抗力事故,否則一經預約, 影師絕不任意取消工作,造成新人困擾。

 

2.        預約確認以收到定金起生效,婚禮紀錄定金為金額3000元整,請新人於服務當日結束付清尾款

3.        非不可抗拒之因素外,不得更換與轉讓攝影師,並於1.5~3個月(各月份案量不同,交件時間不同)攝影】結案交件。

4.        乙方(婚禮記錄因不可抗力之因素(EX:疾病.天災.意外.工作中器材硬體災害..)致使本合約法履行者,乙方需於知悉無法,服務時立即通知甲方並說明其事由後得解除本合約依法遵照損害比例負擔賠償。賠償收取款項之比例;乙方應將甲方已支付之金額退還甲方。

5.除上述第4款之因素外,若乙方於服務半年內通知甲方解除本
5-1. 乙方於服務日期開始前三個月以上通知,賠償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5-2. 乙方於服務日期開始前二個月至三個月以內通知,賠償服務費用總額百分之四十。
5-3. 乙方於服務日期開始前一個月至二個月以內通知,賠償服務費用總額百分之六十。
5-4. 乙方於服務日期開始前一個月以內通知,賠償服務費用總額百分之一百。
6.甲方(結婚新人因不可抗力之因素( 6-16-26-36-4補述),致使本合約無法履行者,甲方需於知悉無法接受乙方服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說明其事由與提出證明後得解除本合約不需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應將甲方已支付之定金退還甲方。

6-1. 疾病意外、攸關新人一等親之生命因素,也不會收下訂金,雙方理解。若延期必定配合,其餘因為感情&雙方家人私事之因素,均不屬於不可抗力,依照違約辦理,也請體諒同業人員保留檔期,無收入損失的窘境。

6-2.若因疫情因素,一級仍可照常舉辦,二級若為疫情熱區,本土不明感染源地區,若臨時變動則以延期90日內之原則,訂金仍可沿用,不會有賠償問題。
6-3.若婚期前一個月仍為三級警戒,依法無法辦理婚宴,後續短期也難以降回一二級,要延期則依規定配合新人,以180內之日期為原則,若要執意退訂取消,則雙方分攤各半訂金。若疫情已達四級狀態,3個月內都可以延期取消,依照誠信原則辦理,大家身體保重,萬事如意。


6-4.以上補述,仍有不完美之處,另行備註,或依照當下法規之準則執行。遇到特殊之狀況,婚禮無法舉辦,訂金也可轉用於拍攝全家福、情侶夫妻寫真、兒童寫真、孕婦寫真、抓周紀錄….等,本人均有服務 
7.除上述第6款之內容因素外,甲方於服務日期前得通知乙方解除本合約但甲方需依下列標準賠償乙方:
7-1. 甲方於服務日期開始前六個月以上通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已支付給乙方之定金。
7-2. 甲方於服務日期開始前三個月至六個月以內通知,除不退還已支付定金,另需賠償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二十。
7-3. 甲方於服務日期開始前一個月至三個月以內通知,除不退還已支付定金,另需賠償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三十。
7-4. 甲方於服務日期開始前一個月以內通知,除不退還已支付定金,另需賠償服務費用總額之百分之五十。
8. 甲方知悉,由於每場婚禮之流程、人物、環境皆不同,因此乙方拍攝之作品也會有所不同,攝影師都會盡力拍攝。

   簽約前,甲方已在乙方之網站作品http://a0955472901.pixnet.net/blog看過乙方之拍攝範本;甲方知悉,由於每場婚禮之流程、人
   物、環境皆不同,因此乙方拍攝之作品也會有所不同,甲方不得以『網路範本』與『實際收到之成品』有所出入,請求乙方退回任
   何服務費用。

9.若乙方無意外狀況之證明,未按雙方約定之服務時間抵達約定地點,遲到30分鐘以上須賠償甲方主要服務費用總額之10%,遲到60分鐘以上須賠償甲方主要服務費用總額之20%

10.若乙方在未告知甲方情況之下,未依雙方上述約定之服務時間抵達約定地點為甲方服務,乙方除了須無條件返還甲方原本已支付之定金,還須賠償甲方主要務費用總額1做為懲罰性賠償。
11.乙方履約拍攝,若因天災、意外、器材軟硬體災害(需證明文) 無法完整交件,則依損害比例賠償收費之費用。
   若人為因素無法交件,除全額退回主要服務費用總額,需賠償主要服務費用總額1倍給甲方。
12合約經由網路傳送仍然具有法律效用,若有未盡之事宜,甲乙雙方依誠信人情義理之原則商討處理,就不多做舉例。

13.婚禮紀錄修片以色調調整為主,無修身修容之部分,非婚紗之修圖方式,如有需要請另洽。
14. 急件處理費,若有特殊情況趕急件的話,需酌收處理費半天內儀式4000元,全日7000元,交件時間於約定需求,收到匯款趕件費之時,4 ~7個工作天內完成,
15.其他   15-1.彈性為半小時,逾時半小時內不計酬,超過以小時計算,每小時加收 NT2,000元(含凌晨超時)

午宴超過16:00  晚宴超過22:00 一律收取超時費用 。
(高雄舊市區內早上6點半以前,市區外7點以前)化妝就要開始拍攝會依照提早時數額外收

 15-2.少數婚禮服務會因後續洽談&家庭因素而改變服務選項內容,乙方保有合約書增訂或修改之權益。

 15-3.高雄舊市區以外地區(20公里以上)車馬費將另行報價(屏東&台南市區1000、嘉義 2000台中市3000、台北地區5000)

 

服務注意事項

 

備註1:平面攝影交付成品........2.5~3.5個月
         (各月份檔期案量不同,時間略有不同,疫情期間交圖特別快)


備註2:交付張數因每位新人儀式、活動、習俗、流程、宴客場地等內容差異不同,張數只是推估
           ,如您的婚禮超精彩...本人也絕對不會吝惜拍攝

備註3:除遇重大事故,否則一經預約, 攝影師絕不取消工作,造成新人困擾。
        服務至今數百場.....沒有一場是本人無法完成拍攝的
        颱風..發燒生病...受傷..等等等.......都堅持到最後.........


備註4:自備汽車,機動性強。 高雄市鄰近地區免車馬費,其他本島外縣市另計.....
        由於婚禮通常都要很早畫妝...外縣市如需前一晚先到....則和新人商討再論過夜住宿....
         EX. 屏東&台南市1000 嘉義市2000 台中市3000 台北市5000 台東市5000


備註5:新人悉知每一場婚禮都有自己的特色,本人都會盡全力去拍攝畫面,您有要求的畫面我就會盡力捕捉,婚禮前能溝通的更詳細,在一些婚禮的細節就更容易取得,畢竟現場會有很多不確定因素阻擋畫面取得,所以一場完美的婚禮攝影, 需要把細節都盡量掌握溝通。

 

 
成品參考 ( 各時期購入之隨身碟 & 相框略有不同 )
李杰婚禮服務合約內容

 

寫真書成品參考...
婚禮紀錄本...頁厚度較薄..張數較多..
儀式 + 午宴入本約略150~200張 (參考)

 

李杰婚禮服務合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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